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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行失事的因素概分為:人為(Human)、機械(Technical)、環境(Environment)、組織(Organization)及其他無法歸類肇事原因或資料不足等五大類因素,大部份失事是人為因素所導致。無人機(Unmanned Aircraft System, UAS)的發展從軍事用途到民間應用,目前已有無人機用於載運少量貨物,未來有可能出現無人駕駛大型飛機,無人機儼然成為未來趨勢。本研究之動機是探討無人駕駛能否代替人為操控民航客機?是否能被旅客接受?研究目的為探討無人駕駛民航客機(Unmanned Commercial Aircraft, UCA)的可行性,並分析乘客對於無人駕駛取代機師操控客機的接受程度。本研究利用現有無人機相關技術、法規和人為錯誤理論作為理論基礎,採用深度訪談法( In-Depth Interview )訪談專家學者,並以焦點團體訪談法和具有相關背景知識的團體深入討論此議題。本研究假設使用無人駕駛取代飛行員應可大幅減少事故發生,民眾應能日漸接受無人操控的科技與環境。然而本研究發現專家和旅客的意見趨近一致,目前無人駕駛民航客機尚未成熟。雖然過去的失事多數由人為因素所致,但是研究結果發現:(1) 目前無人駕駛技術日漸成熟,但僅停留在探索性研究,因涉及生命安全與飛航安全,在尚無實際成功案例的情況下,旅客接受程度不高。(2) 無論電腦操控技術如何進步,沒有機師現場處理與即時救援,遇到特殊緊急狀況時恐無法及時處理,旅客較無安全感。(3)旅客擔心電腦故障或發生意外時,沒有機師在駕駛艙緊急應變,遠端操控可能無法及時讓飛機回復到安全狀態,因此旅客對於無人駕駛技術完全取代人為操控欠缺信心,導致搭乘意願不高。(4) 電腦通訊網絡可能遭駭客入侵,恐造成遠端操控劫機,須加以防範。(5)現今法令規定要有兩位機師值勤,可先從法令上修改為一位機師值勤,另一位由電腦AI代替,逐步發展無人駕駛民航客機。(6) 近期推出無人駕駛空中計程車進入市場,倘若發生意外,無人客機的發展將受挫停滯,甚至倒退。(7) 無人駕駛貨機相較之下可行性較高,無人駕駛民航客機市場尚未成熟,旅客接受度不高,宜審慎評估循序漸進。本研究建議可以開始著手修訂無人駕駛及無人飛機相關的法規,後續研究可以採用大數據分析,進一步探討旅客對於無人駕駛民航客機市場的接受程度。

關鍵字:人為因素、無人駕駛、深度訪談、焦點團體、法規

Ref: 楊允希、劉子豪、鄧浩賢、陳承軒、郭仕堯,「無人駕駛民航客機之可行性分析」,2018 年淡水馬偕精神人文與商管研討會,淡水,台灣,December 13,201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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